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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扬全市政法机关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报-海星体育

发布时间:2024-02-23 11:35 来源:市委政法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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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全市政法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聚焦“六个活动”、实现“六个一批”,扎实开展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推动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其间,涌现出一批对党忠诚、心系发展、敢做善为、业绩突出的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市委政法委决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等5个集体和张诚等10名优秀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全市政法机关

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

优秀集体名单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东至县人民检察院

石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青阳县人民法院



全市政法机关

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

优秀个人名单


张 诚
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三级警长
钱 磊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袁 曼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三级检察官助理
吴华冰
东至县委政法委综治指导科科长、四级主任科员
黄莉莉
东至县人民法院审管办副主任、四级法官助理
覃 爽
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四级警长
王 琴
青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三级法官
胡玉香
青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四级检察官
何炎焱
青阳县公安局行政审批办主任、二级警长
孟 超
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九华镇派出所副教导员、三级警长


希望受表扬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强烈的使命担当,在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踔厉奋发、开拓创新,坚持协同化机制化常态化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积极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奋力谱写池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高效的法治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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